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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及流程(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0-22 08:47:43    

1.总 则

1.1 为保证公司车辆的合理安排与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及车辆使用效率,维护公司财产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1.2行政管理部门是公司车辆和专职驾驶员的行政主管部门。

2.车务管理

2.1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车辆技术档案,记录从接到车辆至车辆报废整个过程中的使用、事故处理、维护、修理及费用投入等情况。

2.2 行政管理部门按城市交通车辆管理及有关规定按时办理并督促各分公司车辆管理责任人办理稽征、养征、保险、年审等手续;驾驶证年审由驾驶员在证件管理地自行办理。

2.3公司车辆由各车辆专职驾驶员专人管理,车辆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做好所驾驶车辆的维修维护工作,并协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做好公司车务管理工作。

2.4公司车辆随车配备各种证件和资料统一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车辆驾驶员需用时可办理手续借用。

2.5驾驶员要熟练掌握驾驶技术、车辆性能及交通法规;工作时间内必须在岗在位,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

2.6如遇工作变动等情况,驾驶员必须在行政部办理相关移交、登记手续。

3.使用制度

3.1严禁公车私用,非公务活动不得使用公司车辆,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批准。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

3.2严格控制用车申请用途。对符合以下用途的方可派车:

3.2.1办理现金业务,金额在50000元以上;

3.2..2办理货运业务,重量在50公斤以上;

3.2.3办理现金票据业务,金额在20万元以上;

3.2.4因公需往机场三人以上,或三人以下但携带贵重物品或大件行李;

3.2.5接送重要客户或来宾;

3.2.6其他紧急或特殊事项。

3.3符合以上条件,由申请用车的部门提前申请,并应填报《公务用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管理部门安排。

3.4 行政管理部门应按“轻重缓急,先外后内”的原则合理安排用车。

3.5 遇公司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行政管理部门有权统一调配使用已经车辆改革为个人的车辆。


4.出车、维护、维修与安全管理

4.1车辆不得乱停乱放。车辆停放应注意安全和保养,尽可能停放在车库内,防止车辆日晒雨淋露雾,造成车辆过早损伤。

4.2司机应每周对车辆实施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对长途出车,应检查安全状况,保证行车安全。

4.3司机在驾驶过程中,严禁接听或拨打手机,发现车辆故障,应立即进行检修,不会检修的,及时请示分管领导处理。

4.4车辆修理,应先请示、后实施,按费用审批权限,报公司领导批准。对于运行期间影响车辆行驶或行车安全的损坏部位的修理,无法报批时可以先处理后报告,但当事人必须对此负责。

4.5需要送厂修理的车辆,由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安排,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在指定的工厂进行。所需车辆器材的采购,实行专项申请、专项报销。

5.费用管理

5.1公司车辆实行单车核算,每辆车的费用独立建帐。正常出车消耗按规定报销,非正常消耗费用自理。

5.2 按城市交通车辆管理及有关规定需交纳的稽征、养征、保险、年审等费用由行政管理部门统一交纳,按审批权限,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报销。

5.3属于专项工程所发生的车辆费用,列入工程预、决算成本。属于业务部门所发生的车辆费用,列入该部门费用成本。

6.违规处理

6.1由于驾驶员保养不当或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的经济损失或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驾驶员应承担相应责任和经济损失。

6.2车辆专职驾驶员不得将所驾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或无驾驶执照者驾驶,否则,因此发生的违规、车损等损失由车辆专职驾驶人员承担,公司可根据情况轻重追加一定数量的罚款。

6.3司机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费用不予报销。如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事故发生,除立即就近报案外,同时报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处理。当事人需填写交通事故报告记入车辆技术档案,结案后按有关规定向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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