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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开遴选2025年首批省级项目制承训机构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6 07:21:14    

日前,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东莞市第一批省级项目制承训机构,旨在通过“条件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遴选”原则,培育优质培训资源,助力劳动者技能提升和高质量就业。

东莞市第一批已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项目制培训项目包括人工智能训练师、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等68个职业(工种)108个培训项目。有意愿承接的单位可申报参与本次遴选。培训对象为具有东莞市户籍或在东莞市就业的具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含在莞就业的外地来莞务工人员、港澳台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脱贫人口及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适用时间为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余刑24个月内的在莞服刑人员和强制戒毒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非毕业年度全日制在校学生、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劳动者应年满16周岁,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劳动者应具有东莞市户籍,或在东莞市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在东莞市进行失业登记(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余刑24个月内的在莞服刑人员和强制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的户籍或社保可放宽至广东省内)。

承训机构范围:包括在东莞市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等,并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职业(工种)办学许可证,或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业务范围包含人才培养、培训、业务培训、教育咨询、人力资源服务等内容,或建设有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产业就业培训基地、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参与遴选的承训机构要求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能够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理论课或实操课师资、设施设备及场地资源;具备较为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以及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培训服务管理、培训学员管理、培训师资管理、培训档案管理等制度管理体系。

镇街(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机构申报,并核对资质信息,通过实地考察核实机构情况,签署初审意见并盖章后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承训机构进行评审,根据已公布的培训项目职业技能培训标准要求,结合实际量化评审标准,综合考虑承训机构的资质情况、场所设备配置、师资配备、管理制度、教学计划、社会信誉等因素,择优评选出承训机构。

专业性较强的培训项目及面向残疾人、余刑24个月内的在莞服刑人员和强制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培训项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相关主管部门共同评选承训机构。

文 | 记者 余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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