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实时讯息 >

福州一宠物医院开过期药,猫咪吃了41天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4 13:56:00    

N海都全媒体记者 林涓 文/图

昨日,福州市民郑女士拨打海都热线968880反映,养了十多年的猫咪因发病,送至位于仓山区冠浦路的瑞辰华诺立德宠物医院(以下简称“立德宠物医院”)治疗,结果院方却给开了过期的药,猫咪连续服用41天她才发现。

猫咪服用过期药超40天

郑女士告诉记者,猫咪养了十多年,已经很有感情。3月10日,猫咪突发抽搐,于是她将猫咪送往立德宠物医院治疗。经诊断,猫咪疑似因高血压引发脑出血、癫痫,医生开具高血压药物,并建议住院观察。“当天诊疗费用花了4500多元。”郑女士说,第二天就转院了,此后虽按医嘱持续喂药监测,但猫咪血压一直未恢复正常。

4月19日,郑女士整理药品时发现,一款名为“咪舒坦替米沙坦内服溶液”的药物2024年11月3日就已过期,而猫咪已持续用药41天。

药品有效期至2024年11月3日

郑女士立即联系宠物医院,当晚院长致电郑女士,承认药品过期,提出更换一瓶新药。对于此解决方式郑女士不认可。经过协商,双方就赔偿金额初步达成一致,医院同意退还诊疗费、支付后续一年的监测费用等共计1万元。

就在郑女士认为事情已经解决时,医院提出还需签署一份协议,约定其不得将此事对外公开。郑女士称,自己的诉求合理合法,愿意签协议不就后续问题追究医院责任,但院方支付的是赔偿金而非封口费,她保留对外公布此事的权利。目前双方协商陷入僵局。

宠物医院承认存在失误

23日,记者前往立德宠物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月18日从经销商处进货时,收到一瓶2027年到期、一瓶2024年到期的药物,入库时误将过期药物发出。“确实是我们的错,不管是经销商给错还是入库疏忽,药从我们这里发出就是我们的责任。”负责人表示,事发后,宠物医院提出退还4480元诊疗费、补偿2000元体检费用等,总计赔偿1万元,但在赔偿协议签署环节与郑女士存在分歧。

立德宠物医院

对于郑女士质疑协议为“封口费”,医院解释称,签署协议一是出于财务流程要求,二是担心导致纠纷反复。负责人提出,若郑女士对医院提供的协议模板存疑,可由其律师拟定协议,双方共同协商修改。

负责人透露,医院愿申请第三方介入,为双方提供调解见证。目前在海都记者介入下,郑女士与医院将约定时间进行面谈。

律师: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

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沈展昌律师表示,宠物医院使用过期药品,消费者有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30条等规定,要求宠物医院退一赔三。同时,消费者还有权要求医院赔偿因此给其造成的实际损失,而且退赔金额仅是对消费者的赔偿,宠物医院无权要求消费者对此进行保密。

此外,宠物医院使用过期药品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48条规定,过期兽药属于伪劣兽药。宠物医院使用伪劣兽药用于动物诊疗活动,违反了《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20条关于动物诊疗机构不得使用假劣兽药的规定。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62条及有关规定,行政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罚款。

编辑:林威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