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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人民日报》点赞龙湾“青年安居计划”!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5 23:39:31    

3月20日

《人民日报》11版刊发

《这个区,推出“青年安居计划”》

点赞龙湾

“青年安居计划”的做法


随小布一起来看下

↓↓↓

日前,在浙江温州龙湾区青年人才驿站,00后小伙张帅康顺利办理入住,房间窗明几净,家电家具一应俱全。

龙湾的人才政策,是张帅康来此求职的重要原因:为符合条件的求职者提供最长360天免租金青年人才驿站和人才公寓,满足青年人才求职临时居住需求。

今年2月,龙湾区“新温州人青年安居计划”发布,通过统筹短租型人才驿站、保障型青年公寓和长租型人才公寓等政策性住房,为前来求职实习、就业创业的青年送上安居礼包。

“新温州人青年安居计划”发布以来,龙湾区收到400余份报名申请,已有314名青年入住。





温州湾新区、龙湾区

推出“新温州人青年安居计划”

为来温州湾、龙湾

求职实习、就业创业的青年

献上安居政策大礼包

提供青年人才驿站、

青年安居公寓、人才公寓等

三类政策性住房

让青年才俊来龙求职就业创业

随到随住、住有宜居

让青年的逐梦圆梦

从我们的安居开始

一起来看具体政策吧~


青年人才驿站

@毕业前1年到毕业后5年内的大学生们只要你有意愿来温州湾、龙湾找工作,就可以随时入住我们的青年人才驿站,享受180天的免租金“拎包入住”待遇,找到工作后还可以再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180天。

01

申请对象

毕业前1年到毕业后5年内来温州湾、龙湾求职、实习见习、自主创业,且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市区(不含洞头区)均无住房,且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含)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已就业创业过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时没有社保存续记录。

02

政策及标准

1.入住房源:温州湾新区、龙湾区纳入青年人才驿站管理的特定房源(详见下方表格)。

每套房源按卧室配置数可入住相应人数的本专科大学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可单独申请1套,已婚人才可凭结婚证与家人共同入住1套。

2.入住优惠:入住期间免租金水电费、物业费、车位费、公共能耗费需自理(按人数、面积分摊)。

3.入住时限: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最多可申请2次,累计入住驿站时间不超过180天。

入住期间在温州湾、龙湾用人单位入职且全职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再给予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180天。

具体流程可详见:

https://mp.weixin.qq.com/s/L_UtG4gZEOP3E94XK7pSAw

03

入住房源

驿站名称

户型

地址

联系方式

龙湾区人才公寓

一室一卫

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繁青路333号

0577-86960919

温州湾国际人才社区

二室一厅一卫

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科技城瑶滨路

0577-55899060

瑞银公寓

一室一厅一卫

温州湾新区(温州经开区)滨海六路2438号

0577-85509068


37°青创公寓二期

一室一卫

温州高新区科技园(温州国际云软件谷)兴国路191号

0577-55562998

0577-55562996

04

申请程序

青年安居公寓

@35周岁(含)以下其他青年们,无论你的学历高低,只要你有意愿来温州湾、龙湾找工作,就可以随时入住我们的青年安居公寓,享受6折租金入住待遇。

01

申请对象

除毕业前1年到毕业后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外,2025年1月1日后首次来温州湾、龙湾求职、就业、创业,且个人及其配偶在温州市区(不含洞头区)均无住房,在温没有社保缴纳记录的35周岁(含)以下其他青年。

02

政策及标准

1.入住房源:温州湾新区、龙湾区纳入新温州人青年安居公寓管理的特定房源(详见下方表格)。每套房源按卧室配置数可入住相应人数的青年,已婚青年可凭结婚证与家人共同入住1套。

2.入住优惠:入住期间按不超过40平方米/人的面积标准,租金以市场评估价的60%配租。水电费、物业费、车位费、公共能耗费需自理(按人数、面积分摊)。

3.入住时限: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最多可申请2次,累计入住公寓时间不超过180天。

03

入住房源

公寓名称

户型

地址

乐都锦园

三室两厅

瑶溪街道黄石村

瓯飞后方保障基地

一室一卫

龙湾区金海二道918号

04

申请程序

人才公寓

@已在温州湾、龙湾就业创业的各行各业人才,只要你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有技工以上职业资格、初级以上职称且年薪8万元以上,就可以随时入住我们的人才公寓,享受5年免费或3折租金入住待遇。

01

申请对象

全职在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市区(不含洞头区)均无住房且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F类及以上人才,以及全日制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学历人才。

02

政策及标准

1.入住房源:温州湾新区、龙湾区纳入人才公寓管理的特定房源(详见下方表格)。

2.入住优惠:ABC类人才配租面积为120㎡左右,免租金。DE类人才以及全日制硕士或副高职称或高级技师配租面积为70-100㎡,F类人才及全日制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学历人才配租面积为40㎡及以下,租金均为市场评估价的30%。以上为租金优惠,水电费、物业费、车位费、公共能耗费需自理。

3.入住时限: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

03

入住房源

公寓名称

建筑面积

地址

龙湾区人才公寓

40-120㎡

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繁青路333号

温州湾国际人才社区

40-100㎡

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科技城瑶滨路

37°青创公寓二期

26-67㎡

温州高新区科技园(温州国际云软件谷)兴国路191号

瑞银公寓

40-45㎡

温州湾新区(温州经开区)滨海六路2438号

海创名邸

40-80㎡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二道滨海十六路

金海嘉苑

40-60㎡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一道395号金海嘉苑

04

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使用企业账号登录“温州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具体流程可详见:

https://mp.weixin.qq.com/s/L_UtG4gZEOP3E94XK7pSAw



温馨提示

为合理调配房源,实施更加精准保障,申请人入住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提供免费或优惠租金住宿或无条件退出已入住房源:

1.累计已享受免费或优惠租金住宿时间期满;

2.收到住宿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入住,且无正当理由的;

3.无故空置1个月以上或出现转租转借违规行为的;

4.求职实习类申请对象在温就业创业的,不再享受青年人才驿站和青年安居公寓入住优惠政策;

5.申请对象或配偶在温州市区(不含洞头区)取得自有住房或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6.已享受温州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

7.其他存在违反入住协议、入住管理规定或消防安全承诺等应当退出情形的。


快来温州湾新区、龙湾区,

开启你的精彩人生!





来源:人民日报、区委组织部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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