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铜川日报
为切实做好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复审工作,根据铜川市医疗保障局、铜川市财政局、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铜川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的通知》(铜医保发〔2024〕56号)及《铜川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相关政策标准的通知》(铜医保发〔2024〕57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审对象
我市已鉴定生效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对象。
二、病种种类
门诊慢特病Ⅰ类共46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恶性肿瘤康复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脑血管病后遗症(脑卒中后遗症);肺结核活动期;耐药性结核病;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妄想性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癫痫性精神病、重度以上精神发育迟滞);透析(含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氟骨病;大骨节病;克山病;儿童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异常;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癫痫;脑瘫;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冠心病;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心脏瓣膜病;心肌病;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强直性脊柱炎;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骨髓炎;帕金森病;系统性红斑狼疮;银屑病;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运动神经元病;股骨头坏死;系统性硬化症;肝豆状核变性;重症肌无力。
门诊慢特病Ⅱ类共4种,包括高脂血症、白塞病、脉管炎、抑郁症。
三、复审期限
2023年1月1日前鉴定生效的病种中,脑血管病后遗症(脑卒中后遗症)、透析(含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复审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5月31日;高血压、冠心病复审时间为6月1日至7月31日;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复审时间为8月1日至9月30日;其余病种复审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至9月30日。
2023年1月1日后鉴定生效的复审时间为待遇享受期满前3个月内。
四、复审医疗机构
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人员应在原鉴定医疗机构进行复审,复审医疗机构包括铜川市人民医院、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耀州区人民医院、宜君县人民医院、铜川矿务局精神卫生康复中心等6家医疗机构。
五、复审提供资料
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人员需按规定提供《铜川市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申请表》,2年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或两次以上门诊病历原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原件,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原件。
本地失能卧床人员复审工作联系家庭签约医生,填写《铜川市门诊慢特病失能卧床人员待遇复审认定表》,由代办人交由定点鉴定医疗机构具体审核。
异地患者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携带复审所需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