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公务出行保障工作,提高公务用车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确保平安出行、规范用车,4月14日,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人民法院召开安全驾驶及规范公务用车培训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宁念渠主持,各部门驾驶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栾川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上级关于执法执勤、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从文明驾驶、提高安全意识、守法意识、责任意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就车辆管理使用、车辆加油、车辆维修保养、安全与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会议要求,一要筑牢安全意识,驾驶员要时刻紧绷安全行车主弦,充分认识加强警车使用管理和行车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要增强服务意识,精心养护车辆,做好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做到隐患早预见,故障早排除,为安全驾驶创造条件;三要加强规矩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超速行驶、醉酒驾车,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四要严格遵守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规范使用公(警)务用车,文明出行,维护好审判机关形象。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驾驶员进一步树牢了“安全至上,文明行车”理念,纷纷表示,今后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遵章守纪,确保安全行车,保障审判执行高效运转。(张晓莉 尤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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