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6日电 记者董蓓16日从商务部获悉,近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6月15日起实施,原《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据悉,本次《办法》修订大幅增加了餐饮业促进内容,细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要求,调整规范了有关涉企规定,增加了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对完善餐饮业管理机制、促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办法》包括25条,较《试行办法》增加1条。《办法》增加餐饮业对外交流合作、数字化发展、标准制修订、地方特色餐饮培育等方面的鼓励性条款,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职责中增加制定实施促进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培育促进平台等内容。
《办法》细化反食品浪费有关要求,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在食材管理、引导提醒、餐食及服务提供等方面以及团餐和宴席服务、自助餐服务、外卖服务等场景的反食品浪费要求;从优化用餐需求分析、充实菜单信息、配备公勺公筷、提供打包服务、给予光盘奖励等方面鼓励和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强反食品浪费工作。
餐饮业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在促消费、惠民生、稳就业中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餐饮业总体保持较快增长,餐饮消费需求品质化、个性化、多样化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据统计,2024年全国餐饮收入已达5.57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11%,餐饮业经营主体超过1000万家。
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指出,商务部将通过培训、调研座谈等方式,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准确理解和把握本次《办法》修订的主要背景和内容,加强宣传解读,依法履职尽责,增强行业发展信心,积极推动餐饮业实现高质量发展。